为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94号)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报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我校招聘公告中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要求,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具体名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考生所在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依次向上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岗位 | 时间 | 地点 |
农艺学院教师、园艺学院教师(一)、园艺学院教师(二)、动物科技学院教师、信息科技学院教师(一)、信息科技学院教师(二)、商贸学院教师(一)、财经学院教师、机械工程学院教师 | 2025年5月27日9:00—11:30 | 辽宁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西侧429 |
汽车工程学院教师(一)、汽车工程学院教师(二)、运动休闲与健康学院教师(一)、运动休闲与健康学院教师(二)、基础与体育教学部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教师、辅导员、组织部干事、会计 | 2025年5月27日13:00—15:30 |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对于同时要求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专业的,须提供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中文后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有需要具备招聘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印章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原件)(模板详见附件1);
7.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于2025年5月1日及以后开具有效。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辽宁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2日